建立以案件审查为中心的刑务办案机制 全面提升刑罚执行工作水平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之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东莞监狱认真总结、分析“减假暂”案件倒查30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率先提出了“以案件审查为中心”的刑务办案理念,即监区线条之间、岗位之间、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时效服从刑务办案时间节点,监区业务线条、监区岗位民警、监狱业务部门提供的执法材料是否合规合法,以案件审查结论为准,并积极开展工作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推进“以案件审查为中心”的刑务办案机制建设,10月28日上午,东莞监狱首次召开了全监性的刑罚执行工作会议。在家监狱领导、全体中层领导、管教科室全体警察、监区全体干事等25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减假暂”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解读了“以案件审查为中心”的刑务办案理念,并介绍了以机制创新、实质性审查、完善程序审查、规范办案时间节点、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制度汇编等为抓手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实践。 创新了工作机制 监狱突出源头治理,在部分监区开展了“以案件审查为中心”的刑务办案试点工作,创新建立了“监区刑务办案三项规定(试行)”,即《监区刑务办案职责分工规定(试行)》《监区刑务办案责任划分规定(试行)》《监区刑务办案小组工作规定(试行)》,把刑务办案定位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了从监区长到专管警察在“减假暂”工作中的分工与职责,界定了各岗位举证责任,从机制上解决了有关问题,填补了监区刑务办案工作机制的空白。 突出了实质性审查 监狱认真吸取“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的教训,把书面审查上升为实质性审查,把“减假暂”的法定条件、教育文化考核、行为规范考核、劳动改造考核、立功、暂予监外执行鉴定等书证材料作为实质性审查的重点内容,把书证溯源贯穿到案件审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确保每一项执法结果事实清楚、合法合规。 创新了办案程序审查 继建成全省第一个“刑务办案中心”后,监狱充分发挥场地、专业人才等优势,把民警集中办案升级为分组审查,即以3个民警为一组,负责审查若干宗案件,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案件实质性和程序性审查,做到及时发现、纠正监区、业务科室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了办案时间节点 “减假暂”工作程序性、时效性强,办案时间节点是程序合法的集中体现。监狱通过规范办案时间节点,督促监区线条之间、监狱业务部门之间积极配合刑务办案程序的需求,以办案时间节点倒排各自工期,倒逼各岗位人员、各业务线条按时完成材料举证或补充工作,供刑务办案人员审查,从源头上根治监区、刑罚执行部门易出现的有关问题。 强化了队伍专业化建设 “减假暂”工作事关国家司法公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均对刑罚执行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能否胜任新时代刑罚执行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关键。监狱审时度势,找准问题的切入点,提出了加强刑罚执行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具体意见,对刑务办案人员的选用、轮岗交流、考核激励、培训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从机制上为“减假暂”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开展了制度汇编 监狱认真吸取“减假暂”案件倒查30年的教训,组织人员将建国以来与刑事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共分17大类,约60万字,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还原了建国以来刑事执行制度的变化、发展,为监狱刑务办案岗位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有志于研究刑事执行政策的爱好者提供了参考,成为了监狱内部不可或缺的刑事执行业务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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