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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监狱2023—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3-05-12   来源:规划财务科   访问量:-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选用及管理,有效促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我狱现以公开方式征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两年,诚邀符合资格的社会招标代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以及《广东省省属监狱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属监狱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标准。

  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代理采购人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除外),以及其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审查、论证等服务。

  二、资质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组织专家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文件进行审查、论证及评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备案并且开通操作账户,具有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信息权限。(提供相关网站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网站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年(2020年1月起,下同)未被省属监狱单位处以退库处理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3年未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记录,自愿服从《东莞监狱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工作指引(试行)》《东莞监狱委托代理采购项目工作细则(试行)》管理,严格自律,接受考核。(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2)

  5.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专职从业人员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须具备独立的开标室(1间或以上),评标室(3间或以上),且开、评标室内配备计算机设备及监控设施,满足正常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的要求。(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开评标室照片、计算机设备及监控系统图片,并加盖公章)

  7.公司总部或分设机构营业地址仅限广州和东莞市内。

  三、遴选申请文件要求

  1.申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廉洁自律承诺保证书(样稿详见附件3);

  (2)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正文“资质要求”;

  (3)价格评审资料:详见综合评分表价格部分的要求;

  (4)商务评审资料:详见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的要求;

  (5)技术评审资料:详见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的要求;

  (6)其他响应资料:如本公司内部管理、监督制度等,格式自拟。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留作备查)必须按以上顺序编制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所送达的申请文件须密封包装,包装外应当注明“2023年广东省东莞监狱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文件”、企业名称和“在2023年5月25日9:0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遴选流程

  1.检查文件。评审工作开始前,监督员对所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则现场启封文件并开展评审工作。

  2.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文件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进入到评审环节。

  3.评审考核。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分,本项分值为80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价格部分(10分)

1

服务收费

(10分)

代理机构受理的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后,以承诺下浮率20%为基准,每承诺下浮1%,得1分(如:承诺下浮率为21%得1分,22%得2分。以此类推,承诺最高下浮率为30%,得满分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分

商务部分(55分)

2

项目组人员(25分)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连续在申请人单位从事采购代理业务3年及以上仍在岗的员工且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少于5人不得分;以5人为基础,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社保证明及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相关要求: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不足3年不得分,3—5年(不含5年)的得0.5分,5—7年(不含7年)得1分,7年及以上的得2分。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不足2年的,不得分;2—3年(不含3年)得1分,3年及以上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分

(3)拟派项目专职人员(1人,专职对接我狱招标采购业务)相关要求:
①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以上的,得2分;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1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初级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1年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不足2年不得分,2—3年(不含3年)的得1分,3—5年(不含5年)得2分,5年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④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招标公告日期为准),近3年主办的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招投标项目业绩:
单个不同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0.3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0.3分),最高得3分;
单个不同单位工程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0.2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0.2分),最高得1分;
(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承诺函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⑤获得过政府采购专职工作或个人考核的相关荣誉证书或评价(如优秀、好等次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能积极响应采购人的驻场要求,包括文件会审、政策解读、档案整理等,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最高得13分。

13分

(4)企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专职的法务人员或聘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聘任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如果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另须提供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提供社保证明。

2分

3

业绩(15分)

近1年(报名截止日前推12个月,以代理合同日期为准)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招投标项目业绩:
①单个不同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0.5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0.5分),最高得4分;

②单个不同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1分),最高得5分;
③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过单个不同单位工程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1分),最高得3分;

④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过单个不同单位工程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同个项目③、④不重复计算),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13分。
注: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招标公告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加盖公章。

13分

(2)近2年(报名截止日前推24个月)申请人成功进入省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名录(库)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相关代理机构名录库或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分

4

企业实力

(3分)

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http://www.c 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

3分

5

功能室场地

(10分)

(1)在广州市和东莞市有固定办公营业场所的面积在4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得2分,小于400平方米的不得分。
(2)在广州市和东莞市有用于本项目的开评标场地,且具备计算机设备及监控系统。开、评标室4间及以下的不得分,5间的得1分,每增加1间得1分,最高得4分。
(3)具备独立监督室,并配备计算机设备,满足监控、监听要求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4)具备独立档案室,且总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得2分,没有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开评标室照片、监控系统图片,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不全不得分。

10分

6

电子竞价平台

(2分)

拥有可独立操作使用的电子竞价平台,可实现自行采购项目在电子平台上公开竞价,程序完整(包括竞价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签发中标通知书等),实现电子留痕。

本项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电子竞价平台的官方网站链接,及网站截图相关信息(包括现有注册供应商数量、注册采购人数量,列举相关采购项目的竞价信息情况等)。

2分

技术部分(15分)

7

方案要点

(15分)

评委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采购代理服务方案进行横向评分,缺少相关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
(1)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时间计划表。(方案包括采购全流程咨询服务,法律服务,采购响应时间,是否提供采购培训等)
提供的措施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服务响应较好,得3分;提供的措施方案较完善、具体,服务响应一般得2分;提供的措施方案不完善、不具体,服务响应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2)自建专家库的管理措施。(自建专家库入库数量、专业结构情况及抽取方式说明,公共或共享专家库的抽取方式说明,以及保密方案等)
提供的措施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服务响应较好,得2分;提供的措施方案较完善、具体,服务响应一般得1分;提供的措施方案不完善、不具体,服务响应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2分

(3)质疑处理的措施。(对项目的投诉质疑事项提供应对方案,处理时效等,可提供案例分析说明)
提供的措施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服务响应较好,得3分;提供的措施方案较完善、具体,服务响应一般得2分;提供的措施方案不完善、不具体,服务响应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4)保密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在项目采购全过程中如何做好项目的保密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等,提供措施方案)
提供的措施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服务响应较好,得3分;提供的措施方案较完善、具体,服务响应一般得2分;提供的措施方案不完善、不具体,服务响应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5)档案制度的管理方案。(对承接的采购项目如何做好资料过程留痕,归档管理措施,档案室管理情况等)
提供的措施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服务响应较好,得2.5分;提供的措施方案较完善、具体,服务响应一般得1分;提供的措施方案不完善、不具体,服务响应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2.5分

(6)能够正确描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描述清楚、政策清晰,一个得0.25分,最多得1.5分。

1.5分

  4.现场考察。评审小组对评审考核环节得分前13名的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本项得分为20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现场考察(20分)

8

现场考察

评审委员会对价格、商务、技术评审得分前13名代理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功能室配备(5分)、基础设施配备(5分)、档案室(4分)、办公环境(3分)、公司荣誉(3分)等横向对比。

20分

总分

价格(10)+商务(55)+技术(15)+现场考察(20)=100分

  5.确定名录。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10家代理机构作为广东省东莞监狱招标代理名录,排名11-13家代理机构作为名录备选(如名录内代理机构考核不合格予以清退的,由备选代理机构依次替补),并发布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此代理名录正式启用。

  五、报名方式

  1.报名阶段:本次遴选活动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逾期报名无效),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dgjy_zbb@gd.gov.cn)。

  2.申请文件递交阶段:公告截止前(2023年5月24日上班时间)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形式,将《遴选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送达东莞监狱。(申请人只递交申请文件,未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的,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截止前,若报名单位不足13家,则另行发布延长公告,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以延长公告要求为准。

  六、本公告期限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4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逾期报名无效。

  八、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4日前(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无效。(地图导航:东莞市石碣镇兴龙公司办公区,文件也可按以下地址邮寄)

  九、联系事项

  (一)邮寄文件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新洲东莞监狱办公楼511室

  (二)联系电话:招标采购办公室,0769-86333275

  (三)监督部门:纪检与审计科,0769-86335521


         附件1:公告附件.zip

  

                                                                                                                                                     广东省东莞监狱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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