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现场会见的通知
服刑人员家属:
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狱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东莞监狱决定于2021年3月15日起,有序开放监狱会见室,安排服刑人员现场会见。
会见原则上采取“可视亲情电话”方式,详情请关注“广东省东莞监狱”公众号,右下角“便民服务”-“可视亲情电话通告”。
如确需到监狱现场会见的,请严格按监狱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会见日程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监办理现场会见手续。
对于体温异常、健康码非绿码、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拒绝佩戴口罩等情形的罪犯亲属,监狱按规定不安排会见。
具体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如下:
一、预约条件
现场会见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预约。无预约者一律不予办理,预约名额已满的不予受理预约。
二、预约方式
(1)预约电话:0769-86331010(会见登记室)罪犯亲属应在会见日前5个工作日内预约,名额约满后,将不再接受预约。
(2)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三、会见安排
(1)会见日
(2)会见条件
1.可视亲情电话、现场会见两种会见方式,亲属每月只能任选一次,不能重复会见。
2.入监满一个月后罪犯每月可会见1次(以自然月结算),每次会见亲属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30分钟(入监未满一个月不予会见)。
3.会见当天,仅限已预约的罪犯亲属办理会见;未预约的,不予办理会见;逾期的,视为放弃;现场会见的所有亲属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罪犯亲属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和到过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的一律不接受预约现场会见,不得进入监管区;罪犯亲属如有咳嗽、流涕、红眼、皮疹等可疑传染病症状的人员,暂不允许办理会见。
5.暂缓受理境外人员现场会见。
6.已经预约的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监狱工作人员。
7.因监狱的特殊性,来监办理会见时请不要身穿奇装异服,女性穿着不要过于暴露;办理完会见手续后,进入监管区前请按监狱要求不要携带现金、钱包、打火机、烟、手机、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
8.携带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首次会见时,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户主页、罪犯页、申请人页;已经分户的亲属可提供分户前的户口本页面或由公证部门、户籍机关、乡镇、街道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不在同一户口本的亲属提供由公证部门、户籍机关、乡镇、街道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社会关系证明要求必须写明亲属本人和罪犯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及具体关系)。
在此申明:社会关系证明包括“公证部门、户籍机关、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无效。
主办单位:广东省东莞监狱 联系方式:0769-8633 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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