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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05-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

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府办〔2022〕3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教育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3日

  

广东省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深入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加大我省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提升城镇国家语言文字普及质量。创新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常态化宣传活动,加强语言国情和语言省情教育,加强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标准的宣传。大力推进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4—6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二)发挥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大力提高学校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坚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大力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大力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升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作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核心课程纳入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进一步丰富学校语言文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开发语言文字教育校本课程。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听说读写能力和语文素养,幼儿园要将培养幼儿倾听和表达习惯作为学前教育学习普通话的重要环节;中小学校要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以阅读整本书为抓手,全面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要科学设置语言文字相关课程,以语文鉴赏能力、文字书写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及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三)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大力推动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系统相关从业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积极实施以职业技能提升为导向,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社区青少年、农民、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进行普通话培训,提升其普通话水平。在广州、深圳等城市试点开展城市语言能力评估,探索建立城市语言能力评估体系。加强语言文字广播电视网站、报纸、期刊和其他出版物等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对社会关注的语言文字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营造有利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规范使用的社会环境。 

  二、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

  (四)加强语言文字使用的社会规范与管理。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力度,强化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把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监测和规范,跟踪研究语言生活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引导语言生活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等领域对广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城市、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化技术发展。加强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语言信息化技术研究,发挥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能力,推进语言文字的融媒体应用。大力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人工智能环境下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问题研究和原创技术研发,加强语言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使用等咨询服务。

  (六)开展语言文字研究。支持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国家战略和发展需求,加强语言文字科研中心和平台建设,提高研究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依托省内高校探索建设一批省级语言文字科研基地,设立省专项语言文字研究课题。开展我省语言文字智库建设,以优秀科研成果提升我省语言文字研究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促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三、加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建设

  (七)加强语言文字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探索创新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的语言文字政策和举措。加强语言产业规划研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发展语言智能、语言教育、语言翻译、语言创意、语言康复、语言文字传播等语言服务产业。建设语言志愿服务队伍,提升城乡社区语言服务能力;加大语言文字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加强手语、盲文人才培养,强化手语、盲文学科建设,做好公共场合的无障碍语言文字服务。加强应急语言服务建设。

  (八)提高语言文字服务区域战略发展水平。深入开展语言省情调查,加强语言规划、语言管理和语言政策的研究。重点开展全省语言状况及规划研究,编制全省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语言服务报告,形成一批语言文字治理研究成果,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支持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语言服务能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语言服务。

  (九)完善语言文字测评工作。配合国家推进和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提高普通话培训测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点的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社会人员需求,做到应测尽测。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监管,保证测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平性。进一步强化对测试员的培训。鼓励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十)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强化学校语言文化传承功能,推进校园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进社区、入乡镇、下基层活动。鼓励各地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汉字听写大会、成语大会、诗词大会等文化教育类实践活动。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语言文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打造具有广东特色、侨乡特色、岭南文化特色的语言文字活动品牌。

  (十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加强面向港澳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稳步推进对港澳台和外籍人士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中文教学服务与中文水平测试工作。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语言文化研修等活动,加大与港澳地区的语言文化交流力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语言文化品牌。

  (十二)加强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强方言保护与传承,科学保护我省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要按照国家语委统筹安排,深入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切实巩固“语保工程”的成果。

  五、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全省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地应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协调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语言文字)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和力量,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队伍建设、行业规范、监督检查等范围。建立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语言文字)部门定期向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报告语言文字工作的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方式支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十四)强化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语言文字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培训。加大对高校、中小学、研究机构语言学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在人才培养、智力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利用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成果,遴选一批乡村基层推普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健全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表彰奖励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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