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粤贵深入东莞监狱检察调研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粤贵、监所检察处处长刘金威一行4人,在省司法厅纪检组组长雷丽、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道坤的陪同下,深入东莞监狱检察调研刑罚执行工作情况。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尹小茹,以及监所检察科、驻监检察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期间,省检院调研组现场查看了驻监检察室的办公场所,并借助监狱警用无人机、对监管场所和增容扩建工地进行了空中巡视。在认真听取驻监检察室、东莞监狱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后,省检院调研组与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监狱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驻监检察工作规范化、监狱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办理、港澳台和外国籍罪犯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省司法厅纪检组组长雷丽指出,全省监狱系统历来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积极配合开展法律监督,共同确保了监狱持续安全稳定,许多工作经验需要在新时期、新常态下进一步传承和创新。同时,充分肯定东莞监狱近年来的工作创新升级成果,港澳台和外国籍罪犯管理工作、创下多个“全国第一”和“全国首例”,尤其是与检察机关共同构建的“八项机制”,内容丰富、可操作、可复制,值得在全省推广。为贯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监检双方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沟通、深入开展调研,协调解决好基层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我省刑罚执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省检院副检察长李粤贵对东莞监狱、驻监检察室,多年来依法履职、各司其职,在确保监狱安全、正确执行刑罚、科学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结合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情况,李副检察长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六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常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进一步发挥驻监(所)检察室的职能作用,确保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三要牢固树立“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手段;四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能力和效率效果;五要加强基础理论调研和基层实务研究,与监狱机关共同完善和推广“八项机制”等创新实践成果;六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共同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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